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单持有人向收货人实际取得货物后能否再向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货物物权的复函(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单持有人向收货人实际取得货物后能否再向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货物物权的复函的简介)

动态 编辑:
导读 大家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单持有人向收货人实际取得货物后能否再向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货物物权的复函,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单持有人向...

大家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单持有人向收货人实际取得货物后能否再向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货物物权的复函,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单持有人向收货人实际取得货物后能否再向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货物物权的复函的简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单持有人向收货人实际取得货物后能否再向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货物物权的复函》在2000.08.11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

本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单持有人向收货人实际取得货物后能否再向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货物物权的复函的简介就讲解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