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7 月 1 日在线发表在《眼科学》杂志上的一份报告,多次使用眼药水瓶的自行规定停止使用日期 (SUCD) 会导致严重的药物浪费和相关成本。
纽约市西奈山伊坎医学院的 John M. Tan 及其同事量化了门诊诊所因 SUCD(14 天或 28 天后丢弃)而丢弃的多剂量眼药水的量。研究人员对三家医院眼科诊所计划每隔 14 天丢弃的药瓶进行了分析,以确定剩余的药量。
研究人员发现,在六周内,共有 297 瓶药被丢弃,平均每瓶药在丢弃时剩余药量占总药量的 71.9%。SUCD 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的有效期(FRED;中位数为 533)之间的平均间隔时间为 494 天。考虑到使用率,如果遵循 FRED,估计 91% 的废弃药瓶将在有效期前完全用完。
估计全年将浪费 724,719 滴眼药水,相当于 188,7 次使用丙美卡因、98,567 次使用托吡卡胺和 42,866 次使用苯肾上腺素。由此推算出眼药水的实际年度成本约为 111,527 美元。
“我们目前正在与卫生系统合作,考虑使用 FDA 规定的有效期作为我们滴剂的丢弃日期,并采取措施减少打开和最终浪费的瓶子数量,”共同作者、医学博士、哲学博士、西奈山伊坎医学院的 Gareth Lema 在一份声明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