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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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氪获悉,工信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发布或者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相关车型能耗标识数据。工信部将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查询”网站发布汽车能源消耗量信息。

来源:36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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