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引入了新的超额累进税率制度。这一改革旨在更公平地分配税收负担,并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务压力。根据新的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元;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是,将应纳税所得额划分为多个部分,每一部分按照对应的税率征税,然后将各部分的税款相加即为最终应缴纳的税款。例如,如果某人的月收入为20,000元,减去起征点5,000元后,剩余15,000元全部属于第一档,按照3%的税率计算,税款为450元。对于更高收入者,则需要分段计算。
这项改革体现了中国政府致力于优化税收结构,促进社会公平的努力。通过合理调整税率和起征点,确保了税收政策既能有效筹集财政收入,又能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