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的复函(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的复函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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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的复函》在2003.08.20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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