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定义和职责。了解这一问题,有助于更清晰地认识我国政治体制的运行机制。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然而,全国人大本身并不常设,其会议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因此,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它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代为行使部分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负责在人大闭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包括解释宪法和法律、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等。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
常设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职责 |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包括立法、监督、解释宪法和法律等 |
组成 | 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 |
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均为五年 |
行使职权时间 | 仅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六条 |
三、结语
综上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它在人大闭会期间承担重要职能,是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转的重要制度安排。理解这一结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和运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