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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坊:每天工作10小时无节假日

2007-12-19 08:23:24  作者:岳嵬  浏览次数:10  文字大小:【】【】【

    律师支招:求助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

      12月17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曾在海口市某茶坊工作过的小妹小婷,对那段没有休息日的上班生活一直耿耿于怀。今天上午,她慕名前往海口市海涯国际大厦一楼“维护劳动者权益”义务法律咨询点,说出了大多数茶坊小妹的心声。

  “干了2个多月,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从没享受过法定节假日!”小婷说,她9月份到那家茶坊上班,每个月工资800元,每天上10个小时的班也就罢了,可上了1个月的班后,才发现几乎没有休息日,老板更是不同意她们请事假,别的小妹要是当月休息了2天,其他小妹要顶她的班。所以,她第一个月没有享受过一天休息日。

  不想再忍受这样的生活,小婷于11月份向老板提出,下个月她不干了,请老板另找他人。又干满一个月后,老板却不同意她辞工并称不发当月工资,小婷又坚持干了一个星期对老板说,只要放她走这一个星期算白干。这回老板终于松了口,同意过几天给她工资。过了一段,小婷去讨工资时,老板却“反水”了,称小婷不来上班少干1天扣2天工资,所以,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

  “我怎么才能要回工资?老板是不是已经违法用工了?需要什么证据?”小婷称,和她有同样遭遇的姐妹不止一个。

  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亮告诉小婷,欠发工资问题,小婷可以向该茶坊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至于证据问题,举证责任在于茶坊老板,如果老板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拖欠她一个月工资,就应照单支付。

  对于超时用工问题,赵亮律师称,按照有关劳动法,劳动者每天法定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时部分应按150%付加班费,双休日应按200%付加班费,其他法定节假日应按300%付加班费,所以该茶坊显然是非法用工了。

  对此,小婷也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应当准备好有关证人,最好还有该茶坊的规章制度、排班表等书面证据。

 

本文来源:中新海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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